宁远县法院:鸭毛风波,跨越千里的电话调解
2025-10-24 17:07:1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邹玲 | 点击量:755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邹玲)“法官,太感谢您了!您不仅没觉得我这事儿是小题大做,还这么快帮我解决了问题,太让我感动了!”近日,宁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,原告小林对承办法官高效解纷、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暖心举措表示衷心感谢。

这起纠纷的起因颇为“微小”—— 小林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33元的酸辣鸭掌,食用过程中发现鸭爪表面附有鸭毛。小林第一时间与远在四川的销售商联系,对方起初以“食品加工难免有疏漏”推诿,后又以“已拆封无法确认是否人为污染”为由拒绝赔偿。多次沟通未果后,小林一纸诉状将相隔千里的销售商及网络平台一同告上法庭。

案件虽小,民生为大。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,并未因涉案金额小而轻视。她仔细审查小林提交的证据:购买记录、聊天截图和带有鸭毛的鸭掌实物,证据链让案件事实清晰可辨。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不应以标的额来衡量。这33元背后,是人民群众对‘舌尖上的安全’最朴素的期待。”承办法官表示。

为高效化解矛盾,减轻当事人诉累,承办法官决定采用“电话调解”模式,架起跨越千里的沟通桥梁。她首先拨通了四川生产商的电话,并未一上来就援引法条,而是从店铺经营实际出发,循循善诱:“老板,我看了您网店的评分,五年老店能保持4.9分实属不易。您看这照片上的鸭毛确实显眼,如今网络信息传播快,若因此事发酵,对店铺信誉的冲击恐怕远不止千元。何况,案件判决还会给企业带来涉诉风险提示,对后续经营不利。”几番设身处地、入情入理的分析,让电话那头的生产商逐渐沉默,随后诚恳回应:“法官,您说得在理,我同意赔偿。”

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,这起横跨三地的纠纷,仅用18天便圆满解决。

小案连民生,民生无小事。这起“鸭毛风波”的成功调解,是宁远县人民法院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理念、落实“小案不小办”的一个生动缩影。它清晰地传递出这样的司法信号:无论纠纷大小,法律的公平正义从不缺席;无论标的多寡,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始终在线。宁远县法院正是通过这样一个个具体而微的司法实践,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、可触、可及,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杨友林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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